〈夫妻之道〉道不同 愛不久
2012-09-23
文/安妮高
如果你發現你開始要對另一半經常說謊,那表示你們之間出了一些問題。
我的前同事莎拉很迷歐洲骨董,小至羽毛筆,大到桌子、椅子、櫃子等等,她都很有研究,也喜歡到處蒐購,但是她先生卻不懂她為何要花錢買別人用過的二手貨,所以非常反對。她的另一個興趣是聽現場演唱會,好幾次她買票去聽演唱會,都騙先生說是公司送的免費公關票,她說,若沒這樣說,她先生會氣她亂花錢。那時的我,只覺得她很怕她先生。
多年後,有天我在逛一家歐洲跳蚤市場小店時,和她不期而遇,我這才知道她離婚了!我有點訝異,因為他先生雖然比較老古板,但看起來是一個好好先生。
莎拉笑著說,枯燥無味的婚姻生活到頭來還是會走到盡頭,也算是一種解脫吧!她說其實她一直在調整自己的心態去迎合先生的喜好和品味,但她發現自己不快樂,她知道她想要的生活不該是那樣。她喜歡藝文活動,但是她先生覺得外面的一切都是無聊至極的虛華之事,傻子才花錢去戲院看電影;演奏會到網路下載就有了;話劇是有錢有閒沒地方去的人在看的,要花個幾千元,還不如去救濟窮人;和先生去旅遊,如果博物館門票太貴,她先生就會堅持在外面等她,反正那些東西他也看不懂……舉凡這些小事都讓她覺得好氣又好笑。
我問她說:「難道你們都沒有共同的興趣嗎?」她說:「他喜歡爬山釣魚親近大自然,我也都盡量抽空陪他,但是我有興趣的事,他卻都說是附庸風雅,沒興趣和我瞎混。」
莎拉說結婚7年,和先生再也沒有什麼共同感動的事了,他們的生活沒有太大的交集,先生閱讀的永遠清一色是理財的書報,他們很少一起看電影,就算要看電影也會為要選什麼片起爭執,更別提看完電影之後,會交換什麼心得。
聽她說完,我突然覺得情侶在結婚前,一定要先知道自己的興趣與特質,然後客觀評估對方到底符合多少,要想一想以後生活在一起能配合的可能性有多大,再決定要不要牽手走一生。
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,應該要有可以共同分享的興趣或話題,對方還要願意全力支持你、分享你的喜樂與痛苦。我曾看過一篇文章裡說過:「不要只是顧著愛著對方,還要去共同愛上別的東西。」我想這個別的東西,應該就是能讓愛情或婚姻長保新鮮的關鍵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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